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汉堡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处

Wirtschafts- und Handelsabteilung des Generalkonsulats der Volksrepublik China in Hambu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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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中国驻汉堡总领事馆是中国在德国设立的第一个总领馆(1984年),所辖领区包括汉堡、不来梅、下萨克森和石荷四州。作为中国商务部派驻北德地区归口管理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的代表机构和总领馆的组成部分,经济商务处于199111日设立,受商务部和总领馆的双重领导。其主要任务是:紧密结合国内和国际经贸发展的最新形势,贯彻执行中国外经贸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按照“调研、信息、服务、协调、交涉、保护”的方针,促进中国与北德地区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发展经贸合作关系;加强市场调研,竭诚为国内企业和当地中资机构开拓北德地区市场服务;积极宣传我国改革开放政策和经济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为中国与北德地区经贸关系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组织协调中国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北德地区的各项经贸工作,重点做好贸易、投资等互利合作的促进工作;按照中国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对国内企业来领区内参展、设立分支机构和代表机构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