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中德两国政府签署了下列主要经贸协定: 1979年,经济合作协定; 1982年,技术合作协定; 1983年,投资保护协定; 1985年,财政合作协定; 1985年,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2000年,新的经济合作协定; 2001年,社会保险协定; 2003年,新的投资保护协定;
2004年,关于在中小企业领域加强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2006年,关于在中德经济技术合作论坛框架下开展医药经济和生物技术合作的框架协议; 2007年,关于在中德经济技术合作论坛框架下成立能源工作组以及环保技术和循环经济工作组的框架协议。 |